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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用新技術生多胞胎、男女結紮均可休假、農村戶口獨生女中考可加分……5月31日,武漢市法制網公佈了《武漢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
《規定》首次明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工作人員違法多生育子女的,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或者依法解除勞動關係,並責令按照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城鎮(農村)居民超生1個孩子,將按所在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別徵收社會撫養費。
新規還明確,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對方有效證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以上徵收標準的2倍,繳納社會撫養費。這對社會上俗稱的“未婚媽媽”、“小三”來說,生育後都將面臨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問題。
隨着醫學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夫婦以人工受精等方式生多胞胎。
對此,《規定》首次明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選擇性別生育;禁止採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施三胎或者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禁止利用超聲技術、染色體監測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楚天金報
微嘰喳
如何界定是關鍵
@不對稱性格:可能引發更多的棄嬰以及更多的社會問題。
@青雁落煙:希望加大查處力度,沒有結婚證,生孩子就要罰款。
@夢想在左我向右走:光罰未婚媽媽和“小三”嗎?製造這些的男人不該罰嗎?
@Mon46:呵呵,罰就該罰男人。
@小魚岸上走:關鍵是如何界定未婚媽媽和“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