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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作爲沿海省份,島嶼衆多,開發利用無人島成爲近年來關注的熱點,而爲了管理好無人島,政府部門正在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浙江省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已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個規範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活動的省級政府規章。根據辦法,31個無人島使用權向個人張開懷抱,有意想當“島主”的個人或企業就可以提出正式申請了。
據悉,浙江無居民海島全國最多,共有2639個。在全國首批公佈的176個可利用無居民海島名目中,浙江有31個。其中,地處舟山的有10個,在寧波的3個,還有18個分別位於台州和溫州,這些島榜上有名也並非隨便挑選,這31個“無人島”絕大多數離海岸線較近,最近的不過300米,它們的平均面積大約0.1415平方公里,在無人島裏算是大塊頭了。
據瞭解,這些島嶼的主導用途分爲6大類,12個旅遊娛樂用島、8個工業用島、5個漁業用島、3個交通運輸用島、2個公共服務用島和1個倉儲用島。
在5月31日的新聞發佈會上,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巡視員劉向東作了詳細介紹,第一步就是要提出申請,“開發者在選好心儀的海島後,可向海島所在地的縣一級海洋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第二步,縣一級海洋主管部門在受理開發利用申請後,將申請人、海島位置、用途等主要內容向社會公示,並提出初審意見,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報省海洋主管部門審覈。省海洋主管部門在受理開發利用申請之日起30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第三步就是招、拍、掛環節。縣一級海洋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招標、拍賣、掛牌的具體方案,按照《辦法》規定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在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完成後,由縣一級海洋主管部門與中標人或者買受人簽訂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出讓合同。在依法繳納了無居民海島的使用金後,申請人就可以正式成爲“島主”了。
據瞭解,無居民海島的使用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過50年,目前這些海島暫時只開放給國人使用。據《現代金報》、中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