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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法國小說叫做《要短句,親愛的》。書名這句話,是作者的母親對女兒寫作的教導與叮囑。後來女兒果然成了優秀作家,還曾得過法國費米娜獎。
近年常見有人提倡“寫短句”,仔細考察提倡者初衷,注重點乃是行文風格,覺得短句更古典,而長句太西化。我做編輯時,也常勸作者“寫短句”,但我的注重點可沒那麼高深,我想得很基礎:句子短了不容易犯錯誤。即使有錯誤,也容易發現,進而便於改正。
寫短句,就是要多一些主謂賓,少一些定狀補;多用名詞動詞,少用副詞連詞;多平鋪直敘,少抒情強調。
我當然理解,使用這些副詞是爲了彰顯氣勢。可氣勢這東西,不是想顯就能顯的,恐怕需要養足自己的“浩然之氣”,讓它由內而外自然流露。
歷史上有不少“檄文”,就是這類可笑的典型例證。文人們狂抖精神,假想自己剛吞了豹子膽,代梟雄發聲,無奈自身本無縛雞之力,外強中乾之態畢露無遺。唐朝的駱賓王做過不少官家幕僚,寫過不止一篇檄文,是個檄文專業戶,但是你看那篇著名的討武則天檄文,“因天下之失望,順宇內之推心,爰舉義旗,以清妖孽。南連百越,北盡三河,鐵騎成羣,玉軸相接。海陵紅粟,倉儲之積靡窮;江浦黃旗,匡復之功何遠。班聲動而北風起,劍氣衝而南鬥平。喑嗚則山嶽崩頹,叱吒則風雲變色。以此制敵,何敵不摧……”直似狐假虎威,乍看渾身着毛,細看沒幾兩肉的小身子骨,虛假空洞,還是狐狸的氣勢,跟老虎沒關係。
前不久讀徐梵澄先生論寫作,也提到氣勢。他說“文章達到極致的時候,是連氣勢也不當有的”。最好的文章什麼樣?順順溜溜讀完了,根本沒意識到這文章有多好就讀完了,回過頭一想,寫得真好啊!這個叫真好。
多用主謂賓,固然平實可喜,也極易流於平淡。就像阿城小說名篇《孩子王》裏學生王福的作文:“我家沒有表,我起來了,我穿衣服,我洗臉,我去伙房打飯,我吃了飯,洗了碗,我拿了書包,我沒有表,我走了多久,山有霧,我到學校,我坐下,上課……”這當然不是好文章。
孫過庭《書譜》論書法,“初學分佈,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務追險絕。既能險絕,復歸平正。”還說,“初謂未及,中則過之,後乃通會。通會之際,人書俱老”。王福這作文就是初學平正。而眼下很多寫作者,特別瞧不起“初學”,直奔“險絕”而去。我個人覺得,拿險絕當起點,大概繞遍五大洲四大洋,也難“復歸平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