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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記者從吉林省延邊州政府瞭解到,經過覈查,吉林菸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五名高管共超額繳納公積金233.83萬元,目前已經清退。
延邊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處處長張振赫介紹說,公積金超繳的主要原因是在具體收繳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沒有將繳存基數超過當地月平均工資水平的3倍以外部分扣除,而是全額計算,致使公積金繳存額度過高。
目前,延邊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對吉林菸草工業公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進行了重新覈定,對企業高管及職工歷年來超額繳存的公積金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進行了覈算,並進行清退。五位高管累計超繳233.83萬元,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從其個人賬戶退還給吉林菸草工業公司,其他超繳人員的清退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