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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陳蕎)昨天,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門在全國聯合啓動“流浪孩子回校園”專項行動,有關部門對適齡兒童評估後,幫助他們在戶籍地返校復學,對於暫時找不到監護人和戶籍地的流浪兒童,將幫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學。
幫助流浪孩子入學及就業
通知對一類特殊情況進行了規定,對經過評估不宜在戶籍地返校復學的,民政部門應與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協商後,幫助其選擇返校復學地區。
目前已有一部分流浪未成年人在各地的救助保護機構接受了義務教育。對此,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這種情況的孩子已達到初中文化程度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頒發初中畢業證書,而且,如果有的流浪未成年人不適宜返校復學但有就業意願,人力社保部門還將開展包括勞動預備制培訓在內的職業培訓,幫助其掌握職業技能,對符合條件的16歲以上流浪未成年人將免費提供公共就業服務,幫助其及時實現就業。
將對困境兒童調查摸底
通知還明確,教育部門要建立完善適齡兒童失學輟學情況的動態監控機制,全面瞭解學生學籍變動情況,尤其是本地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的失學輟學情況,及時幫助這些兒童返校復學。
同時,民政、教育、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對監護能力不足或監護方式不當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社工等專業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提升家庭教育和撫育能力。對於監護人確實無法履行監護責任的,有關部門應協調有監護能力的寄養家庭或愛心人士代爲監護。
此外,民政部門還將會同相關部門全面開展流浪乞討、失學輟學、留守流動、監護缺失等困境兒童的調查摸底和定期走訪工作,並建立困境兒童臺賬和監護隨訪制度,避免孩子們因生活貧困、監護缺失等外出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