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網6月3日電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消息,法制辦研究起草了《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指出,養老機構需按照服務協議爲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服務包括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應當根據需要爲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諮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意見稿稱,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條件的住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的膳食服務。
意見稿規定,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狀況評估,並根據服務協議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實施分級分類服務。養老機構應當爲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組織定期體檢,做好疾病預防工作。
意見稿強調,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通知代理人或者其他聯繫人並轉送醫療機構救治;發現老年人爲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礙患者時,應當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精神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意見稿特別指出,養老機構應當根據需要爲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諮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老機構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