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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6月2日訊記者王曉雁本報5月9日曾以《快遞“份子錢”涉嫌行政壟斷》爲題,報道了北京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飛向國家郵政局和財政部申請公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信息一事。今日,吳飛告訴記者,國家郵政局近日發函回覆:其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不屬於我局的公開範圍”,不能給予答覆。
去年年底,由國家郵政局牽頭起草的《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開始徵求意見。根據此辦法,快遞企業都應繳納郵政普遍服務基金,該基金被稱爲“份子錢”。
在回函中,國家郵政局認爲,按照郵政法第十七條規定,“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執行”。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的制定工作,主辦單位爲國務院財政部門,所以吳飛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不屬於國家郵政局的公開範圍。
對此,吳飛認爲該理由並不成立。因爲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而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信息,既包含國家郵政局自己製作的信息,也包含其獲取的信息,除非涉密,否則不能不予公開。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