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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明
錢鍾書、楊絳、錢瑗一家仨
隱瞞真相是不道德的
羊城晚報:對於名家書信手稿的處理,其實歷來都有爭議,包括之前張愛玲的書信、手稿究竟應當如何處理也這樣。您對這個問題如何看?
李公明:我個人認爲這沒有一個必然判定的標準,是對還是錯,應該根據當事人雙方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包括情感判斷、價值判斷,這是最關鍵的。
比方說私人的信件被公開,如果當事人已經去世了,就不可能再徵求當事人的同意。但對這些信件,其實是很難進行價值判斷的。有很多沒有徵得當事人在世時同意公開的書信,待其去世後被公開,可能信裏邊涉及其家人、朋友、同學等人的說法。如果這些說法都是正面的,那可能問題不大,人家可能覺得原來還有那麼多好的一面沒被發現;相反,如果書信中透露的某些隱私是不太好的事情,讓他原來的形象受到了損害,於是就認爲不應該公開。這樣一來,就變成非常實用主義。其實,有意隱瞞某種真相,這種標準和做法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所以,我個人不太願意抽象地或從原則上來判定這個事對或錯,但我更願意尊重、同情、理解當事人出於某種考慮的做法。
公開有助於促進學術研究
羊城晚報:您剛剛說的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從學術研究的意義來說呢?
李公明:從學術研究角度看,公開信件、日記、手稿等確實對學術研究具有促進作用。我們現在討論的都是在歷史上有過貢獻的人,無論是政治家、文學家,還是藝術家,某種程度上他們都是公衆人物,從這個角度講,既然他們承受了公衆人物的地位,享受作爲公衆人物的利益,所以公衆希望對他們有更多瞭解,公開也是合理的。
羊城晚報:就好比之前夏志清推出的《張愛玲給我的信件》,裏邊因爲涉及張愛玲大量隱私,包括她在美國的窘迫生活,不少張迷對此不滿,認爲這是對她的不尊重。但上海的陳子善教授就說這沒什麼道德問題,因爲這些書信對學界研究張愛玲的學界非常重要。
李公明:站在研究者的角度,這點我也同意,但態度可以緩和一點,應該理解當事人不太願意公開的心情,並不能把公開信件說成是理所應當合理的。目前的情況下,也只能說是希望其家屬最好能夠理解這個過程,你既然成爲公衆人物,你就必須有所承擔。從這種角度來緩解激動的情緒。同情之理解是我的看法。
道德之外的情感問題
羊城晚報:您怎麼看王璜生怒斥出版社拍賣受贈畫作這件事?
李公明:這可能涉及更復雜一點的問題。嶺南美術出版社屬於國家的一個機構,再怎麼企業化也還是國企,不是私企,藝術家捐藝術品給它其實是意味着捐給國家。這裏面可能會遇到怎樣的法律問題,我沒有做過研究,暫且不論。現在問題出在,起初藝術家爲什麼要捐贈畫作?也許他認爲這種捐贈,對公共藝術、公共文化是會產生作用的。
比方說我們捐贈給美術館,是希望公衆可以通過國家美術館看到我的作品,捐贈給美術出版社也有同樣的意願。儘管美術出版社不擔負展覽的任務,但他們有各種渠道讓公衆去了解。我們可以假定捐贈人有這樣一種意願,那麼拍賣是違背這種意願的。追溯到最初捐贈的時候,如果受贈雙方有簽訂法律協議,那就可以避免後面可能出現的種種問題。比如說,簽訂協議約定多少年或是永遠不能以各種方式拍賣,那這件事就可以解決了。
既然沒有這樣的事前約定,出版社把受贈畫作進行拍賣的行爲,就又歸結到道德層面。假定拍賣藝術家捐贈的作品得來的錢完全合法,用於出版社運作解決實際困難,這不存在法律問題,但存在情感和道德問題。
道理很簡單,如果你有一本著作簽了名贈送給朋友,對方當時也表示很喜歡,但過兩天你發現他拿到地攤上去賣了,那你在情感上肯定就覺得對方很不珍惜、很不尊重你。總之,作爲贈送者會很難接受。而旁人看起來,包括買到這本書的人,也會對當事者產生看法。
所以,我覺得這個出版社實在找不到一個讓社會同情他們的理由,也沒有理由證明他們這麼做是必需的,在情感上,作爲旁觀者,我們也覺得難以接受。
□羊城晚報記者何晶
實習生李欣蔚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