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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政府網6月3日訊 5月21日至25日,國家林業局派出聯合工作組赴廣東省調研造林綠化工作,工作組由造林司(綠化辦)司長王祝雄帶隊,計財司、造林司有關人員參加。
調研組先後赴惠州、河源、梅州、揭陽等市實地查看人工造林、森林撫育、封山育林、苗木基地等現場,與當地黨政領導和林業系統部分幹部羣衆座談交流,重點圍繞造林計劃執行、地類分解落實、技術標準、成效檢查、相關政策與管理等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全面瞭解掌握各地造林綠化進展情況,總結各地經驗與做法,查找分析困難和問題,認真聽取基層對造林綠化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截至4月底,廣東省完成人工造林96萬畝,封山育林62.87萬畝,義務植樹6624.8萬株。同時,還完成跡地更新68.14萬畝、低產林改造49.4萬畝。王祝雄代表調研組對廣東省今春造林綠化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對近年來廣東省造林綠化事業取得的成績給予充分肯定。
王祝雄對廣東省造林綠化工作提出三點建議:一要編制好規劃。尤其是林分改造要講求科學。低效殘次林怎麼改?從哪兒改?要指導企業和林農依法科學組織實施,不能憑領導個人喜好,一定要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尊重自然,順應自然。科學編制規劃,認真抓好規劃實施,確保規劃目標、任務如期實現。二要加強造林管護。俗話說:“三分造、七分管”。造林後2-3年未成林地要按規程要求,切實加強撫育管護。同時要加強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確保造林成活、成林。要落實責任制,組建護林員隊伍,健全鄉規民約,提高信息化水平,發揮林農的主人翁作用和市場的主體作用。三要加強績效評價。造林後檢查驗收是必要的,目的是跟蹤問效,依據驗收結果兌現合同。國家級覈查將主要界定在中央投資部分,其他相關檢查、績效評價要因地制宜,化繁爲簡,注重實效。全國有統一要求,但也要尊重各地標準,尊重各地的經驗與做法。造林綠化管理依然是一個需要不斷探索的課題。廣東省的做法對全國其他地方造林綠化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希望省廳在實踐中認真加以總結。(造林司)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