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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昌平)36歲的盜賊駱某萬萬沒有想到,騎着偷來的電動自行車在路上摔了一下,就成了失主找回電動自行車的線索。今天上午,駱某因涉嫌犯盜竊罪,而在豐臺法院出庭受審。
駱某是個慣偷,他在2000年就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在2008年又因犯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至2012年5月14日刑滿釋放。出獄後,駱某又開始偷東西。據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3月1日1時許,駱某在豐臺區六裏橋長途客車站北出口路邊,盜竊飛鴿牌電動自行車一輛,經鑑定價值人民幣兩千餘元。3月5日,駱某被豐臺分局豐臺鎮派出所抓獲。
據悉,駱某在盜竊電動自行車後,打算將車推回暫住地,在路過一個地下通道時,不慎摔了一跤,電動車因爲磕碰有一些零件掉在了通道的地面上。兩名好心的路人將駱某扶起來。駱某回暫住地後出去喝酒,喝完酒再回到暫住地時,發現偷來的電動車不見了。
原來,車主劉某在回家途中也經過了地下通道,而且在地下通道內發現了地面上電動自行車的零件和一些碎片,劉某覺得像是自己丟失車輛上的,就一路走一路按遙控鑰匙,聽響聲找車,最後在駱某的暫住地找到了車,並報了警。 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