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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改製爲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各辦事處機構名稱統一變更爲“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公司”。據此,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福州辦事處名稱變更爲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廣州辦事處名稱變更爲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深圳辦事處名稱變更爲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廣州辦事處已於2007年12月29日將擁有合法債權的對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糧油綜合服務公司等項目表內應收利息債權及從權利依法轉讓給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和福建省分公司,請下列各債權的借款人和相應擔保人或借款人、擔保人的承繼人立即向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還款和擔保義務(若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生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形,請相關承債主體、清算主體代爲履行義務或者承擔清算責任)。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13年6月3日
表內應收利息清單單位:人民幣元
以下債權金額截至2006年9月20日,其後利息依借款合同約定或人民銀行規定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