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和《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辦法》上週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在“地下”5年,佛山電動車終於可以上牌。然而,按照新措施,現在上路的電動車中9成不達標,無法上牌,一年後要被逐出佛山、甚至報廢。而有牌的電動車,也仍舊不能在“限電”區行駛。
對於超標電動車暫定1年的過渡期,不少市民認爲太短了。按省的規定,過渡期是1年還是3年,各市可以自行研究決定。有市民提議:一般電動車使用個六七年不成問題,佛山能否適當延長過渡期,並給予報廢車輛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