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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張賢達
長春最早的“衙門地”在新立城,這是不爭的事實。但從遺留的史料中,還沒找到關於這座衙門樣式的隻言片語。唯一可以證明這座衙門真實存在過的書籍,也只有成書於嘉慶末年的《吉林志書》。“從這本書中,我們只能知道該建築的間數、佔地面積,而對它的樣式、高矮、所用材料都不是很清楚。”長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長春市文物局局長劉紅宇如是說。
按照清朝慣例,官衙不能改爲他用,所以在1825年長春廳北移之後,新立城這塊長春最早的“衙門地”也只能任其閒置失修以致坍塌。所以,後人想了解“衙門地”當年的樣式,只能依靠考古手段。
幸運的是,1994年的考古發掘爲我們提供了寶貴線索。根據考古成果,劉紅宇局長初步復原了最早的長春廳。“當時一共發現清代房址3座,根據對其地理位置的考證,分別是理事通判衙門的大門門廳、聽差房和兵丁房。大門門廳坐北朝南,東部有鋪磚殘跡,門廳內有對稱的8個柱洞,洞底殘存木屑。聽差房位於門廳東側,坐東朝西,門開在西牆中間,整座房屋呈長方形。兵丁房在大門門廳和聽差房東南270米處,坐北朝南,屋內有火炕、竈臺,可居住生活。由於此房遠離署衙,爲一座孤房,估計是看守柳邊的兵丁房。”
在發掘過程中還發現了一個現象:3座房址中雖然出土了大量青磚,但不見一片瓦件,即使在整個“衙門地”的地下,也是隻見殘磚不見瓦件。劉紅宇指出:“這就證明這些房屋的主體是用青磚砌成的,而屋頂是不敷瓦的,也就是說,這些房屋是不起脊的平頂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