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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樓市調控、地方財政和收入分配等諸多方面,房產稅試點承載着人們的多重期待。
能否逆轉高漲房價?從上海、重慶試點效果看,開徵房產稅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炒作心理,但對高房價並未“一劍封喉”。說到底,房價取決於供求和預期,房產稅本身並非“劍指”高房價。將房產稅視爲“房地產調節稅”,或可能爲改革提供輿論利好,但如果不能引導社會形成正確認知,一旦無法達到明顯的調控效果,將對房產稅改革帶來不利影響。
能否成爲地方財政重要稅源?從世界範圍來看,房產稅是許多國家地方政府的重要稅源。比如,在美國,物業稅約佔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30%。但是,希望房產稅取代“土地財政”,眼下還只是一種願望。從長遠的稅源角度看,我國新開發的房產會越來越少,房屋保有量卻越來越大,徵稅從交易環節轉向持有環節是大勢所趨。隨着房產稅的擴容和深化,新的稅源將逐漸形成規模。
能否促進收入分配的社會公平?房產稅是二次分配手段。從收入分配和社會公平視角看房產稅,有兩個問題無法迴避。其一,針對增量還是存量?如果向存量房“開刀”,將實實在在觸動多個階層的利益,如何把握力度與節奏,需要智慧和勇氣。其二,新增稅收用於何處?現在社會對新增稅種有牴觸,一個重要原因是稅收使用不夠透明。房產稅擴容以後,必須要就其如何“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作出長遠的制度設計。
(來源: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