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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市民肖先生向本報反映稱,他去河東社保給母親報銷藥費,620元的120急救費用卻只給報了5元的輸氧費。“其他費用究竟爲啥不給報,我問了半年多,哪個部門都反映遍了,河東社保愣是不說。在河東社保問個‘爲什麼’,咋這麼難?”
肖先生說,他的母親齊女士目前退休在家,2012年4月29日突發疾病,被120送到醫院急救,產生620元急救費用。120的人告訴他,除了車費及擔架費外,其他都可以醫保報銷。當他從母親單位拿到醫保的報銷費,卻發現只給報了5元的輸氧費。他撥打市社保12333電話詢問,被告知西藥費、檢查費等項目可以報銷。
“我問河東社保,對方說是按規定辦事,就是不能報銷。我追問爲啥不能報?對方急了,說不接待個人查詢,讓單位去人解決。”肖先生找到母親所在單位,才瞭解到很多職工有類似遭遇,本應報銷的費用就是不給報,也不給理由。按照河東社保的要求,該單位特意寫了一份情況說明,但幾個月過去了,依然沒有結果。肖先生還通過“政民零距離”等政府渠道向社保機構詢問不予報銷的原因,但依舊沒有搞明白。
“明明能報銷的費用,爲何不能報?我沒有非分的要求,只是想求得合理的解釋,咋這麼難?”肖先生說。
在向河東社保相關負責人瞭解情況時,本報記者同樣費了很多周折。該中心負責人說他們是在按規定辦事,且網上有各種規定,記者可自行查閱,或詢問其他部門。在記者的不斷追問下,該負責人才給記者解釋了不予報銷的原因。
這個原因“簡單”得讓記者有些出乎意料。該負責人稱,“一次性材料費、救護車費、擡擔架費”等290元的費用屬自費項目,按規定不能支付;至於“西藥費、儀器檢查費、儀器監護費”等共計325元,雖然可以報銷,但因醫護人員沒有寫明“費用明細”,不符合報銷規定纔不給報。“拿140元的‘儀器檢查費’來說,到底她做了哪些儀器檢查?檢查單價是多少錢?都應該寫清楚,醫院和120急救中心不寫清楚,按規定就不能報銷……”
經過交涉,截至發稿時,河東社保稱,已與醫護人員進行覈對,現查實齊女士的上述325元費用屬醫保報銷範圍,決定予以報銷。 對於這個結果,肖先生憤怒之餘有些啼笑皆非:不報銷的理由太簡單了,如果河東社保肯說清楚,他早就去補充票據。河東社保真是“金口難開”。“很簡單的一句話,一個原因,要患者跑上大半年都搞不明白,這樣的做法,何談‘便民’‘爲民’?”
河東社保該負責人承認除肖先生外,仍有很多患者的單據因不符合標準沒有報銷,而社保同樣沒有給予明確的明示、說明。但她認爲,醫保報銷的各種規定報紙都登過,“我們反覆做過宣傳,無論是患者還是單位經辦人員,都應該很清楚。”
“既然河東社保認爲患者都應該知道報銷規定,但爲何還有那麼多報銷單據有問題?爲何還有那麼多患者不斷打聽?”肖先生說,實際情況是,醫保報銷的規定很專業,很複雜,不要說上了年紀的老人,就是他這樣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都看不明白。社保在拒付時,應詳細列明原因,才能方便患者報銷。
對於肖先生提出的上述意見,河東社保該負責人反問記者:“你什麼意思吧?我可以告訴你,我們當初不予報銷,是依法經辦;現在給報銷,也是依法經辦。”
肖先生說,他的問題是解決了,但是身邊有太多的人同樣被河東社保拒付,同樣沒人告知他們緣由,他們的困惑,誰來解決?
●記者手記
程序同樣很重要
耗時多半年,肖先生幾乎窮盡了一切手段,纔算弄清楚了不予報銷的原因,相關費用得以報銷。 肖先生的報銷問題,或許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用肖先生的話說,他在乎的也不僅僅是這點錢,而是“從河東社保的‘口裏’問個原因,咋這麼難?”不過河東社保似乎不這麼認爲,該負責人答覆時很“理直氣壯”:我們是在依法經辦。 河東社保真的是“依法經辦”嗎?依法經辦,絕不應僅僅是“結果”的“依法性”,其“程序”的“依法”更爲重要。向當事人釋明規定,告知原因,取得當事人的理解,告知依法維權的途徑。只有履行了這樣的“告知程序”,纔是真正的“依法經辦”。否則,給老百姓帶來不便的同時,損害的是政府的威信和形象。
其實,做到“程序”的“依法”並不難,或許只需“一個笑臉”,“一個耐心的解釋”。本市正在各政府職能部門開展“促、惠、上”活動。改變工作作風,切實解決羣衆困難,已成爲社會上下的共識。河東社保處理問題的態度,或許正是我們急切需要解決的“癥結”。本報記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