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甘肅省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印發《2013年全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繼續打好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攻堅戰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的人員必須參加政府法制機構統一組織的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取得行政執法資格和申領省政府統一印製的行政執法證件後,方可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通知》指出,行政執法機關聘用的合同工、臨時工,只能從事與行政執法有關的輔助工作,不得單獨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各級政府和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將執法人員信息在政府和部門的門戶網站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對徵地拆遷、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食藥安全等重點領域的基層部門,省級主管部門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檢查是否存在粗暴執法、濫施處罰等問題。據蘭州晨報報道(首席記者樑峽林實習生範瑩芝)
(來源:中國甘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