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5月27日,記者從山西省經信委獲悉,省焦化行業兼併重組工作領導組日前下發《加快推進焦化行業兼併重組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提出了2013年至2014年我省焦化整合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今年年內焦化企業將完成實質性重組。這表明,在焦化整合開展兩年之後,此項工作開始提速、衝刺、攻堅。
省經信委主任、省焦化行業兼併重組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主任胡玉亭稱,焦化行業兼併重組對於我省的其他產業具有引領和示範作用,今年進入攻堅階段,基本完成兼併重組工作。通過重組,不是要焦化行業退出山西,而是要發揮比較優勢,實現焦化行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成爲我省升級以後的支柱產業和轉化能源的產業。
《行動方案》提出了焦化企業實質性重組的“五大推進”。
一是推進主體企業資產重組限期落實。推進通過資產重組途徑取得焦化行業兼併重組主體企業(獨立焦化主體企業、煤焦聯合主體企業),於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對被兼併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重組、工商登記變更等工作。對不能按照時間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的,原認定主體企業取消主體資格,列爲被兼併企業;被兼併企業要在2013年年底前限期關停淘汰。
二是推進限期保留企業達到200萬噸級產能。推進產能200萬噸級以下、炭化室6米以上(含5.5米搗固)大機焦企業,進一步加大產能置換或資產重組力度。對達到200萬噸級產能以上,並於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被兼併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重組、工商登記變更的企業,調整爲主體企業,否則列爲被兼併企業,列入2014年淘汰計劃。
三是推進氣(熱)源焦化企業限期接替。已具備天然氣(煤層氣)氣源的城鎮,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氣(熱)源接替工程,氣源企業列爲被兼併企業,列入2014年淘汰計劃。納入國家、省氣(熱)源發展建設規劃的縣區,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氣(熱)源接替工程,氣源企業列爲被兼併企業,列入當年淘汰計劃。
四是推進熱回收焦爐企業兼併重組升級改造。2013年底前,對通過國家行業准入,並通過產能置換達到100萬噸(或達到國家新修訂的國家行業准入規模要求)的熱回收焦爐企業,享受兼併重組主體企業優惠政策。“十二五”期間,通過國家產業政策和我省兼併重組政策引導,在控制熱回收焦爐企業總產能的基礎上,力爭戶均規模達到100萬噸以上。
五是推進被兼併重組企業限期重組。凡目前尚未簽訂資產重組或產能置換協議的被兼併企業,要在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與已明確的兼併重組主體企業或限期保留企業的協議簽訂工作。嚴格禁止焦化產能置換地方保護行爲,對阻礙產能置換的縣區要實施區域限批。置換產能只能配置給已明確的主體企業或限期保留企業。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