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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報訊(記者郝也)近日,《2013年南京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評聘工作意見》出臺,新出臺的意見對教師上課的效果提出了要求。
根據規定,凡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必須對其任課班級學生進行課堂教學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會錄入“南京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業務檔案”的相應欄目,只有滿意度不少於95%,纔有機會申報。
同時,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不僅要提供評審條件中有關教育和教學工作所要求的材料,還需提供近兩年所教學科1學年的教案,供評委會對申報者的教育教學情況進行考察。
在今年的評審中,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有在薄弱學校或非熱點學校交流任教經歷者同等條件下優先。從明年開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申報高級職稱時,須有2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非熱點學校交流任教經歷。
據瞭解,爲了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南京市今年教師職務評聘規定明確,自2014年開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申報中級職稱時,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非熱點學校交流任教經歷者同等條件下優先;申報高級職稱時,須有2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非熱點學校交流任教經歷。而在今年的評審中,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有在薄弱學校或非熱點學校交流任教經歷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據介紹,此舉是爲了鼓勵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空編學校、由熱點學校向非熱點學校、由城鎮學校向農村學校流動,進一步縮小校際差距,全面提升義務教育的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