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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齊航通訊員/植燕娟)上週,三水區教育局和財政局共同印發了《三水區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財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據記者瞭解,這是佛山市首個關於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財務管理辦法。它將對三水區內公辦職校的收支管理設定明確標準,以促使公辦職校在合規前提下“放開手腳”拓展校企合作。
據瞭解,納入《管理辦法》規範範圍的包括兩所三水區內的公辦中職學校和一所社區學院。“學校之前需求很迫切,想要拓展校企合作,又必然涉及資金往來,卻沒有相應的分類收支依據,擔心踩到監管紅線,因此顯得有些束手束腳,這個《管理辦法》主要就是力圖解決這個問題。”三水區教育局副局長陳寒梅告訴記者。
記者注意到,這份《管理辦法》對公辦職業學院進行校企合作所產生的收入和支出都做了相應規範。支出項目被分爲基本支出和學校發展支出兩大類,而基本支出又進一步細分爲教學勞務費、企業實踐培訓費、公用經費,學校發展專項支出也進一步細分爲大宗設備購置及實訓耗材專項支出、獎教獎學等支出。
“譬如駐廠帶隊教師課酬,屬於教學勞務費,會根據實習地點在三水區、市內其他區、省內其他縣市、省外分別給予每天60元、70元、80元、120元的課酬。這個標準是在綜合學校需求和三水財力水平,經過覈算的基礎上確定的。”三水區財政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事實上,除對部分支出設置明確標準外,《管理辦法》也給予了院校一定自主選擇空間,通過設置上限的方式加以規範。如成人高考、技能競賽、第二證書培訓等任課教師的課酬,則按學校自行制定的細則執行,最高不超過每學時60元。
“這份《管理辦法》將試行一年,到時我們會評估試行效果,收支標準可能會視情況加以調整,如果學校與企業有一些新的合作形式,我們也會補充相應條款。”上述區財政局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