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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戚瑩瑩)日前,廣東省民政廳廳長劉洪一行到清遠開展村級基層組織建設情況調研和檢查評估村務公開、農村“三資”監管工作情況,並召開了座談會。會上,市委組織部部長黃兆芬彙報了清遠市村級基層組織建設情況,並透露今年8月起,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面鋪開完善村級基層組織建設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據黃兆芬介紹,當前清遠市村級基層組織存在三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主要原因是行政村黨支部黨員多且居住分散,不便於開展活動,開展活動時往往要給黨員發誤工補貼,造成一筆黨組織活動經費支出,很多村都因經費問題而無力組織黨員開展活動。其次,現行村委會行使自治職權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村委會行政化傾向明顯,導致村委會行使村民自治組織的職權難落實。同時,村“兩委”帶動農民致富的能力不足。
針對以上的問題,黃兆芬建議通過創新農村社會治理模式、生產經營模式、基層黨建模式三個方面來加強村級基層組織建設。
此外,從今年2月份起,清遠市各縣(市、區)分別選擇1個以上鄉鎮開展爲期半年的完善村級基層組織建設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片區黨政公共服務站389個,片區黨總支543個,村民小組黨支部6150個,村民理事會8513個。其中,目前全市1023個村委會都建立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各村、組已全部完成“三資”清理、登記、覈實、公示、確認、上報、錄入和彙總工作。
會上,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葛長偉表示,在推進村級基層組織建設過程中,清遠與珠三角其他地區不一樣,在農村經濟發展形態、農村制度形態等方面都存在差異,作爲粵北山區的清遠是以農村爲主,存在農村集體經濟比較弱、人口流動較大、主導農村經濟發展的基層組織較弱等問題,因此要結合清遠實際,在調研的基礎上積極進行探索。
劉洪建議,清遠要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包括注意村的設置規模、黨組織與村委會對等設置等,要完善相應配套實施,如村公共服務設施、“兩委”成員的待遇、農村集體資產處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