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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2013年“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實施方案”近日出臺。據瞭解,本市2013年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比例爲40%(即佔優質高中計劃生的40%);指標生降分錄取幅度爲20分。
根據相關方案,取得推薦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3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學業考查”。按相關規定填報志願的指標生,享受降低20分錄取政策。指標生只能享受一項政策照顧。本市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製度改革,將在辦學條件好、社會認可度高的優質高中學校範圍內進行。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要以區(縣)內初中學校初三畢業生人數爲基數,按一定比例將優質高中招生計劃指標分配到本區縣的每一所初中學校。
同時符合以下四個基本條件方可取得指標生資格:1.具有天津市正式戶口(含藍印)的應屆初中畢業生;2.學生在學籍所在校就讀,初中不擇校;3.市級學業水平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四個科目中,至少有兩科達到“良好”,其他科目達到“合格”標準的學生;4.德、智、體全面發展,初中綜合素質評價達到2A和3B的學生(其中道德素養應爲A)。(記者張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