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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財政部獲悉,2008年至2012年中央財政共安排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獎勵性補助資金158.3億元,其中,2012年爲50.3億元。目前,對符合當地政府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已全部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
財政部教科文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爲切實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問題,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
該負責人說,中央財政對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解決較好的省份給予適當獎勵。各地將中央獎勵資金主要用於補充接收農民工隨遷子女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和改善辦學條件,重點向接收人數較多、條件薄弱的公辦學校傾斜,同時扶持接收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民辦學校。(記者徐蕊、韓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