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訊錢鍾書、楊絳手稿書信拍賣事件終於塵埃落定。昨天,北京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下稱中貿聖佳)在官網上發表聲明,停止原計劃將於6月21日舉行的“也是集——錢鍾書書信手稿”公開拍賣活動。此前,拍賣事件中的另一涉及公司北京保利拍賣有限公司也聲明在春拍中撤下三封錢鍾書和楊絳的書信。
6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二中院)發出訴前禁令裁定,要求中貿聖佳不得實施侵害涉案書信手稿著作權的行爲。
名人書信拍賣非常常見,此案結果勢必影響到今後的類似拍賣。昨天,記者採訪相關拍賣人士,均表示今後將謹慎對待名人書信,甚至主動規避。
今年5月中旬,中貿聖佳發佈公告,宣佈將在2013春季拍賣會上舉行“也是集——錢鍾書手札專場”拍賣活動及相關預展、研討活動,錢鍾書、楊絳夫婦及其女兒錢瑗寫給李國強的私人書信手稿百餘封將被公開拍賣。
楊絳先生得知消息後,發表公開聲明反對拍賣,在制止無效的情況下,委託代理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提出了訴前責令停止侵犯著作權行爲的申請。
6月3日,北京二中院發出訴前禁令裁定,要求中貿聖佳在拍賣、預展及宣傳等活動中不得以公開發表、展覽、複製、發行、信息網絡傳播等方式實施侵害錢鍾書、楊絳及女兒錢瑗寫給李國強的涉案書信手稿著作權的行爲。
北京二中院經審查後認爲,中貿聖佳在權利人明確表示不同意公開書信手稿的情況下,即將實施公開預展、拍賣的行爲,構成對著作權人發表權的侵犯。如不及時制止,將給權利人造成損害。
但中貿聖佳在聲明中表示,公司最終決定停止拍賣只是出於“對楊季康女士(筆名楊絳)的尊重”。
聲明末尾“鄭重聲明”:“公司爲舉辦本次拍賣會的前期活動均符合我國法律及拍賣行業的相關規定。”
而就在幾天前,在楊絳的反對下,北京保利拍賣有限公司及時在春拍中撤下了三封錢鍾書楊絳書信。
此案結果在網絡上引起大範圍討論。有人認爲楊絳先生維權終於有了好的結果,也有人認爲相關法律並不明確,拍賣公司有點“冤”。
在許多拍賣與法律界人士看來,此案仍有值得探討的空間,其結果並不能視爲最終的法律裁決。“法院的訴前禁令是要求‘暫停’拍賣行爲,中貿聖佳必須‘中止’拍賣,在法院一審判決前都不得進行,但並不是‘終止’。相關拍賣行爲是否合法,要看民事判決作出的最終裁定。”浙江省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專家沈軍說。
從目前瞭解的信息來看,沈軍認爲:“說拍賣相關行爲侵犯著作權可能不是很妥當,說侵犯隱私權更合適。名人書信拍賣非常常見,書信涉及到個人隱私,儘管法律沒有相關明確規定,但從基本的法理而言,書信拍賣中應該給予個人隱私權必要的尊重。”
鑑於目前法律在名人書信拍賣上並不明確,他建議,“考慮到合法性和未來可能存在的糾紛,名人書信在拍賣前最好獲得書面的相關授權認可。”
而許多拍賣界業內人士昨天對記者表示:“此案結果對名人書信拍賣肯定會是個打擊,今後拍賣公司一定會考慮到相關因素,少觸碰雷區。”
本報記者林梢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