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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經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市政府批准,2013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例行調整。與去年相比,繳存基數從最低1310元提高到1500元,最高上限從14508元提高到16350元。
據悉,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1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爲2012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本市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1500元),不得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16350元)。
本次調整後,本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保持不變,仍爲各11%。符合條件的單位可申請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比例爲15%,最低比例爲5%。虧損企業可申請降低比例和緩繳。
單位申請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須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並在辦理繳存額調整手續前,持相關資料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申請手續。
2013年度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工作自6月17日開始辦理。市民如想了解具體的文件、業務辦理流程、要件,可登錄本市住房公積金互聯網站(www.zfgjj.cn)、手機網站(wap.zfgjj.cn)查詢,或者撥打住房公積金客服熱線12329諮詢。最新政策、資訊請關注市公積金中心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髮布”。
新職工如何調整繳存基數
本市下月起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對市民關注的公積金熱點問題,管理部門人士進行了解答。
問:繳存額調整時,如何覈定職工月繳存額及繳存基數?
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單位月繳存額和職工個人月繳存額之和,分別爲調整後繳存基數與單位(個人)繳存比例的乘積。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1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調整爲2012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單位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新錄用和新調入的職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爲自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2013年6月的月均工資。
問:新設立企業是否能夠申請降低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何辦理?
答:成立未滿3年的企業,可申請降低2013年度繳存比例,最低可降低至單位和職工各5%,單位應持填寫完整並加蓋單位公章及工會章的《降低(緩繳)申請表》一份到開立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的分中心、管理部辦理審批手續。
此外,管理部門人士還提示:2013年1月1日前已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需辦理2013年住房公積金年度信息覈對業務。單位應自6月17日起,到單位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年度信息覈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