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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寧6月7日電(記者熊紅明)一邊是急閃的紅燈無法阻止行人匆匆的腳步,一邊是紅綠燈配時太短讓行人手足無措……廣西交警部門自3月以來對行人闖紅燈開出了2000多張罰單,然而罰款卻未能完全治住“中國式過馬路”。有專家提出,要治理“中國式過馬路”,得先治“中國式紅綠燈”。
連日來,記者在南寧街頭採訪發現,一些路口增加了志願者手持小紅旗協助交警維護交通秩序,對闖紅燈的行人進行勸導。然而,紅燈和紅旗並不能完全阻止“中國式過馬路”急匆匆的腳步。在東葛廣園路口、民族朝陽路口等交通要道,即使上下班高峯期有交警在現場執勤,也有一些行人三三兩兩結隊闖紅燈。他們眼睛盯着道路上行駛的車輛,小心翼翼地在車輛縫隙中穿行,每當闖過車流不息的馬路,他們就迅速離開。
記者從廣西交警總隊獲悉,自3月份柳州加大對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爲處罰以來,已經有1987人接受了10元罰款的處罰,而南寧在半個月內也開出了15張罰單,另外還有1500人被批評教育。
在採訪中,一些因闖紅燈接受過警方處罰和教育的行人表示:“闖紅燈有時很無奈,因爲部分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不合理,給行人通行的綠燈時間太短,造成行人被迫闖紅燈。”
“要整治‘中國式過馬路’,先治‘中國式紅綠燈’。”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周可達分析認爲,“中國式過馬路”無法根治,一方面是公民交通文明素質不高,另一方面是交通基礎設施缺乏人性化設計。他表示,在中國人的傳統意識裏,交通規範意識比較薄弱,一些人對於過馬路抱有“鑽空子”“佔便宜”“反正不會出事”等僥倖心理,而當違法違規成本較低時,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中國式過馬路”現象。
此外,不少城市道路以保障車輛通行爲主,在紅綠燈配時等方面常常忽略行人的需求。專家建議,相關部門在道路規劃、建設時要以人爲本,充分考慮行人過馬路的需要,調整紅綠燈配時設計,在路口修建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橋來滿足行人和車輛同時通行的需求。
對此,廣西交警總隊統一執法處處長張宇表示,城市機動車輛越來越多,人車混行現象十分突出,道路交通信號燈控制也從原來的兩相位放行向多相位放行發展。在兩相位放行模式下,行人通過馬路一般會有1分鐘以上時間,增加左拐等放行方向後,行人過直行馬路的綠燈配時會相應減少。他說:“廣西交警部門已經對全區交通信號燈先後進行了3輪排查,年內將對不合理的交通信號燈完成調整或更換。”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