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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羅源縣法院近期的統計,今年前5個月,該院共受理涉及越南新娘離婚的案件16起,跨國婚姻問題凸顯。
“買”來新娘終人財兩空
羅源的阿發(化名)由於家境不好,年近四十還沒有姑娘願意嫁上門。去年,他聽人說只要花幾萬元就能“買”個賢慧漂亮的越南女大學生當新娘,十分心動。爲此,他把全部的積蓄都掏出來,委託中間人牽線搭橋,終於給他找了個越南新娘。
誰知,兩人結婚後,因爲語言不通、習俗不同,總談不到一塊去。這名又黑又瘦的越南新娘多次嚷着要回家,聲稱上當受騙了。她說,中介吹噓給她找的是中國有錢人,沒想到阿發的家境比她越南老家強不到哪裏去。終於有一天,趁阿發不在,結婚兩個月的越南新娘不辭而別。阿發無處尋找妻子,眼下只好上法院打離婚官司。
盲目娶越南新娘隱患不少
據介紹,近年來,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女子因務工、求學等因素外流嚴重,農民娶老婆的成本越來越高。從2012年開始,羅源農村一些像阿發這樣的大齡男青年因擔心或確實找不到對象,紛紛通過中介以5萬元到6萬元的價格從越南等東南亞國家“購買”新娘。在短短一年多時間裏,據不完全統計,羅源人“購買”到的跨國新娘人數已達數百人。
這支龐大的跨國新娘隊伍一時間緩解了農村大齡男青年婚姻問題,但隨之而來的家庭問題也層出不窮:由於經過中介介紹後即登記結婚,雙方婚前缺乏基本的瞭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後一些跨國新娘因語言、環境、習俗等差異無法適應異國他鄉的生活;部分跨國新娘以回孃家爲由一去不復返;爲了再婚,這些已婚男性又將面臨漫長的訴訟過程。
更可怕的是,由於這些跨國新娘的身體健康狀況不明,又未進行婚前體驗,存在一定的健康隱患。去年底,不少媒體都曾報道過“泉州南安一名農村男青年買回越南新娘後,一家3口都染上艾滋病”的新聞。
選擇涉外婚姻要慎之又慎
羅源縣法院法官提醒廣大市民:跨國離婚系涉外訴訟,按法律規定應對相關文書材料進行翻譯,然後將中外兩種文字的文書材料逐級轉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再轉送到國家司法部,司法部最後才通過外交途徑送到國外;如果外交途徑無法送達,法院還要在海外發行的報刊上進行公告(公告期爲6個月),如到期女方未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但判決書仍要進行公告(公告期同上),期滿後視爲送達;涉外案件還有30天上訴期,上訴期滿後,判決才發生法律效力。在時間跨度如此長的審理期內,這些想離婚的大齡男青年不僅耗費了精力、金錢,也耽誤了尋找真愛的有利時機。因此,在選擇涉外婚姻時,一定要慎之又慎。畢竟婚姻不是買賣,生活是真實可觸的。有牢固感情基礎的婚姻才能做到天長地久。
另外,想通過中介機構迎娶越南新娘的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設法弄清女方的家庭情況和真實想法,也切不可故意隱瞞自身的真實情況欺騙對方,否則到頭來只會落得人財兩空。
(來源: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