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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爲適應新形勢下稅收徵管工作需要,規範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爲,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稅務總局在深入調研、充分聽取意見基礎上,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與有關法律相銜接
一是與行政強制法相銜接,將“滯納金”更名爲“稅款滯納金”,以與行政強制法中的滯納金相區別,並完善稅收行政強制執行程序和費用承擔規定。二是與刑法修正案(七)相銜接,將“偷稅”改爲“逃避繳納稅款”,並增加“漏稅”的相關規定。三是與行政許可法相銜接,明確註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的法律地位。
二、規定相關方信息報告義務,加大稅源監控力度
徵求意見稿規定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所掌握的涉稅信息,明確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提供的涉稅信息範圍,並規定涉稅信息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三、增加對個人納稅人的稅收徵管規定,加大徵管力度
徵求意見稿規定個人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建立納稅人識別號制度,將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的範圍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擴大到包括自然人在內的所有納稅人,並規定可以對個人取得收入單位與納稅相關的賬簿和資料進行稅務檢查。
爲了進一步增強立法的公開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公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見,可在2013年7月7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 ),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郵政編碼:100035),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稅收徵收管理法徵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sszgf@chinalaw.gov.cn 。
點擊查看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
點擊查看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改前後對照表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