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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華社北京6月7日電(記者張曉鬆)審計署於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對長江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這也是審計署十年來第20次對三峽工程進行審計。
早在1992年長江三峽工程開工建設後,審計署就對三峽工程開始了連續審計,可以說是有史以來對同一工程項目持續時間最長的審計。而且,審計署還將對三峽後續工作規劃繼續進行跟蹤審計。
此前,審計署根據國務院要求,已經組織對長江三峽樞紐工程建設情況進行了5次審計、對輸變電工程建設情況進行了1次審計、對移民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13次審計,共發現34.45億元違規金額,移送有關部門處理76起違法違紀和經濟犯罪案件,涉案的113人分別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此次審計不同以往,主要圍繞三峽工程總體竣工財務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的重點內容,既包括樞紐工程、輸變電工程建設的投資完成和移民資金使用情況,又包括對三峽工程建設取得的主要成效的評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