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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海南省一中院瞭解到,對由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萬寧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8日決定,改變管轄,由省一中院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
5月28日,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陳在鵬(原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被告人馮小松(原萬寧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犯強姦罪向萬寧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審查,萬寧市人民法院於28日決定對兩案予以立案受理。
海南省一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決定改變管轄,由海南省一中院審理。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並已責成萬寧市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的規定,履行有關法律程序。
5月13日,有媒體報道海南萬寧第二小學校長陳某鵬與該市房管局工作人員馮某鬆,於當月8日晚間帶六名小學女生開房,女生下體遭到傷害,疑似遭遇性侵,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記者傅勇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