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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毛女士:我大學畢業後在本市一傢俬營企業工作,至今已有5年,單位按規定爲我繳納了各項社會保險。今年3月,我因故主動辭職,請問這種情況我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嗎?
市人保局答覆:根據有關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參保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毛女士是主動辭職,屬於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因此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今晚報記者姜豔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