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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上高速路開了10分鐘,不到7公里的距離,而且是從同一收費站下站,卻要因"U型行駛"繳納215元的通行費,這是車主們在鄭少高速收費站的遭遇。如此霸氣收費,讓人費解。
李先生:肯定不合理啊,我們沒有任何違章行爲,我不願意交。
又氣又急說這話的是河北廊坊車主李先生,6月5號下午他開車從河南鄭少高速鄭州西南站上站,本想從附近的溝趙站下車,但由於對路況不熟,按照導航提示在經過三個交叉口後,又回到了鄭少高速西南站。出站繳費時,215元的通行費讓他吃了一驚:
李先生:導航讓我們前行之後又讓我們轉彎,又轉到西南站來了,8分鐘的路程、沒有任何違章行爲,收我們215。讓我們心裏挺委屈的。
鄭少高速公路起自鄭州馬寨,與西南繞城高速公路相交,終點在少林寺附近,從鄭州西南站上路後,如經過繞城高速、京港澳高速和連霍高速交叉口以及西四環,可重新回到起始站,形成一條"U型"路線。李先生想不明白,自己沒有任何違章行爲,從同一收費站上下路,行駛10分鐘長度7公里,爲啥要交這麼多錢?當時,收費站的工作人員對他解釋,這一收費標準是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U型行駛,要按路網最遠端收取車輛通行費,在上站髮卡時,卡的背面也有相應的提醒。在河南路網內,離鄭少高速鄭州西南站最遠的是信陽固始東站,因此按477公里215元收取。上午,上午記者來到鄭少高速西南收費站,工作人員以沒有接到上級指示爲由拒絕採訪:
工作人員:你最好問一下我們的職能部門吧,我們按照他的通知要求來執行的。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李先生的遭遇並不是個案,一些車主在鄭少高速行駛都曾碰到類似情況,雖然認爲不太合理,但由於有明文規定,也只好吃了"啞巴虧":
車主:不管你熟悉不熟悉(路),他不給你說那,俺跑這個高速路啊,可注意,一到高速路口,該變道了,該下了寧可慢點。高速公路上你錯一個口,來回都百十公里。
記者隨後電話聯繫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管理局,通行費徵收管理處工作人員以處長開會爲由婉拒採訪:
工作人員:上午他那會兒有會,沒有回來,我給他打電話也沒有打通,沒經過同意,好像不太合適。
據瞭解,之所以出臺"U型行駛"按最遠端收費是爲了防止司機逃費,火車、公交補票按最長距離收錢有些類似,但這一規定也讓沒有逃費的車主掏了冤枉錢。鄭州明治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巧利認爲,這一規定違反了《合同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國內多地曾有過先例,且車主最終勝訴,他建議交通部門對此加以修改,以免侵害車主權益。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