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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雷雨)近日頻發的兒童性侵害案件,使這一問題引發社會普遍關注。前日,廣東25家公益機構聯合向廣東省教育廳遞交了《廣東省婦女兒童權益機構關於在全省教育系統建立校園性侵害防治體系的聯合建議書》(以下簡稱建議書),期望教育部門能夠率先採取行動,迴應社會的訴求。這25家社會組織,既有高校研究中心,也有性別平等和公益倡導組織,還有多家社工專業機構,工作領域都與婦女兒童權益有關。
記者獲悉,他們的訴求獲得省教育廳的積極迴應,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省教育廳也在研究應該採取何種對策來防範兒童性侵害,這封建議信在很多方面都與教育廳有共識,並且包括了短期、中期和長期計劃。
“預防先於一切”
目前,我國對於性侵害犯罪的處理,僅停留在事後處罰上。而這樣的處罰又僅僅針對犯罪主體,缺乏對相關管理責任人的追究,以及對制度環境的反思和改善。校園性侵害防治的制度建設仍處於空白狀態。
華南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的李昀副教授曾下鄉給留守兒童做過性和性別平等教育,她指出:“針對兒童的傷害,預防先於一切。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既可以警醒潛在的罪犯,也可以減少重複傷害的發生。”
廣州市海珠區啓創社會工作發展協會(以下簡稱啓創)負責人廖煥標也指出:“注重預防,既能保護學生自身的安全,也能保護學校整體環境的安全。”
針對這一現狀,建議書強調了制度建設對於校園性侵害防治的重要性:“學校應該進行將防範校園性侵害的措施制度化、日常化。”它提出,要“明確幼兒園和學校尤其是法人代表在校園安全建設中的責任,以及失職和行爲不當應當受到的懲戒和處罰。”
近、中、遠期完善防治體系
建議書指出,根據國務院《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規定,教育部門有責任從制度上確保校園環境的安全,這就需要教育管理部門積極進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設、教師培訓和資源整合工作,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權益。對此,建議書提出了“三期十建議”,分成一年近期、三年中期和五年遠期,十個具體可操作的建議。
近期目標涉及到課程設置、校外支援、開展調研、個案救助等,中期目標涉及到教材開發、師生全面教育、校園安全和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建設等,遠期目標則涉及到相關法制的建設、校園文化建設。
對此,中山大學性別教育論壇負責人柯倩婷說:“如果我們在保護未成年人的重要性方面能夠達成共識,如果我們明確到需要織一張網,這張網就必須織得牢固,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相互呼應的有機的整體;防範性侵害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落實到教材、教育方法和處理個案的每個細節之中。”
據瞭解,目前社會組織進駐校園仍處於嘗試階段,此次建議書提出明確訴求,希望教育部能夠幫助各類社會組織進入學校,參與建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預警機制、開展教育、個案救助和教材編撰等工作。
-部門迴應
建議書能提供啓發
省教育廳辦公室負責人接待了來訪的公益機構代表,雙方對性侵害防治問題進行了交流。對公益機構代表遞交的這封建議信表示讚揚,認爲裏面提到的建議有很強的操作性,是比較系統、完備的一份建議書,將會把建議書遞交給相關主管領導。
該負責人還表示,校園性侵害防治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公益機構遞交的這封建議書與教育廳對此問題的認識是不謀而合的。他說:“廣東省教育廳一直在研究,針對性侵害需要制定什麼樣的對策,這封建議書可以給我們提供一些啓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