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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兼備,以德爲先是我們選拔任用幹部的基本標準。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領導幹部的“德”,有利於引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有利於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領導幹部“德”的考覈難度比較大。在考覈中,存在的問題也不少,有些問題如不及時改變,將會影響對幹部“德”的正確評價。
內容不突出
長期以來,我們對“德”的考覈主要體現在“爲人民服務”、“反對以權謀私”等基本原則上,內容並不突出,重點沒有強調。事實上,幹部的“德”除基本原則不變外,內容要隨時代的發展而發展,不同的崗位對“德”的要求也不盡相同。目前對德的考覈內容不突出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時代感不強,沒有結合黨所處的歷史方位和所在環境進行強調。新中國成立尤其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我們黨已經從領導人民爲奪取全國政權而奮鬥的黨,成爲領導人民掌握全國政權並長期執政的黨;已經從受到外部封鎖和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成爲對外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黨的歷史方位和所處環境發生的這種鉅變對黨的幹部道德的要求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我們的考覈並沒有緊跟這種變化,積極反映這種變化,導致時代感不強。
2.崗位特殊性道德要求強調不夠。對領導幹部道德的考覈不能上下左右一個樣。因爲職業分工的不同,對某些從事特殊崗位的領導幹部的道德要求也應不同。比如那些在國家特殊職能部門(如,公安、司法、監察監督、工商、稅務等部門)擔任公職並因其工作性質而被賦予特殊職權的領導,他們能否正當行使和運用職權,既關乎社會公正和人民羣衆合法利益的保護,更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公衆形象和道德權威。所以對這些領導幹部的道德要求應該更多地強調執法守法、勇於犧牲、嚴以律己、求真務實、愛憎分明、不徇私情等方面的內容。
標準不細化
對幹部“德”的要求和評價,散見在中央有關部門的文件中,既不繫統,也不規範。2002年,中央下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對幹部德的要求,原則性地作了規定: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於集中意見,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2006年,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覈評價試行辦法》,其中在附表二中規定了地方黨政領導幹部民主測評、個別談話要點,對於“德”的考覈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態度和思想品質兩部分。政治態度包括理想信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堅定性,政治紀律,理論素養;思想品質包括黨性修養,道德品質,執行民主集中制。
這些方面的規定和要求總的來看,還是不夠具體,有些抽象和模糊,操作性不是太強。這些規定和要求定性的多,定量的少,按照這些要求和標準對評價領導的德往往會造成千人一面,個性特點不突出。應該採取建立健全合理的考覈指標體系,把黨和政府對領導幹部的道德要求分解和細化,以量化考覈的方式,虛功實做,充分體現不同時期、不同地區、不同類別、不同崗位領導幹部道德要求的特點和差別,使對領導幹部道德的考覈更爲具體,更好操作,能夠真實反映出領導幹部的道德水平。
方法較簡單
對領導幹部進行道德的考覈和評價,必須要採用合理的方式方法,方法失當,反映的情況就不會真實。目前,針對領導幹部的道德問題進行考覈時,方法還是較簡單。
1.方式單一。目前,對領導幹部進行道德考覈評價採用的方式不外乎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兩種基本形式。這兩種方式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在實際的考評工作中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現在看來,這種方式還是對德的考覈簡單化了。民主測評時,“德”的考覈只是其中一個方面,測評的方式就是在量表上打勾,這是閉合式的測評,只能“照貓畫虎”、“依葫蘆畫瓢”,有一定的隨意性。個別談話測評領導幹部的“德”,涉及複雜的心理因素,測評對象未必能反映自己的真情實感。
2.缺乏對“德”的專項考覈。在對幹部“德”進行考覈時,“德”的考覈雖然列在第一位,但大都和能、勤、績、廉平行考覈,對幹部的德沒有獨立出來,單獨進行專項考覈。這樣“以德爲先”的標準和要求就體現得不充分。
3.缺乏系統分析、考覈。考覈幹部的“德”,應該全面、系統。長期以來,我們對幹部“德”的考覈過於重視政治道德品質,忽視了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我們評價幹部的“德”時,往往會一俊遮百醜,往往因爲幹部能力強,政績突出忽略了幹部的日常行爲道德。現實生活中,許多在作風問題上出事的幹部,往往能力都比較強,政績都比較突出。所以,應該系統分析幹部德的表現,既看歷史,也看現實表現。既看重大歷史關頭的表現,也看平時的行爲表現。
結果難運用
許多人認爲,“德”是軟指標,是虛的,不能量化,即使量化考覈了,在幹部的提拔升遷使用中只能作爲參考指標,關鍵要看幹部的能力和政績。這種觀點大行其道,使得“德”的考覈的結果不能有效運用。
有些地方、某些部門在對幹部的“德”進行考覈時,考覈的結果也不向參加考覈的人羣公佈,遮遮掩掩,許多人認爲,評了也白評,純粹是浪費人力物力財力,造成了部分人羣在參加這樣的考覈時糊弄了事,應付差事,使德的考覈失去了權威。
在對幹部的“德”進行考覈時,有的幹部表現得十分突出卻得不到好的安排和使用,有的幹部在羣衆中表現得一般卻一路升遷,羣衆對此頗有微詞。有的地方和部門對“德”高度重視,要求一票否決,如果幹部出現失德、缺德的現象就一棍子打死,不再使用,這有點過了。因爲,如果幹部在小節上失德,可以通過教育、警告等方式促其改變,迴歸正途。如果打入另冊,也會對幹部的成長不利。
在“德”的考覈中存在空泛化、公式化等問題,影響了“德”的正確性和合理性。我們應該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中對加強“德”的考覈要求和中組部公佈的《關於加強對幹部德的考覈的意見》爲依據,加強和改進對德的考覈,以期充實“德”的考覈內容,明確“德”的考覈標準,創新“德”的考覈辦法,提高“德”的考覈的科學性和真實性。(洪向華中共中央黨校。本文爲國家開發銀行資助、中央黨校2011年度校級一般項目《健全和完善黨政領導幹部績效考覈機制研究》的科研成果)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