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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溫州6月8日電(見習記者王譯萱實習生吳婷婷)近日,浙江省溫州甌海區人民政府發文,要求全區範圍內租用他人用房、場地的企業繳納職工工資保證金,數額爲5-150萬元不等。此文件一經發布,引發了溫州諸多中小企業的關注。當地諸多企業負責人表示,該辦法無疑增加了企業的資金壓力,並質疑其爲政府防止企業跑路的政策。
8日,記者從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獲悉,由於支付保證金主要有現金支付及虛擬擔保兩種形式。中小企業大可選擇通過房東或者關聯企業擔保的形式進行支付,對企業資金週轉毫無影響。
日前,溫州市甌海區政府印發了《甌海區租用場地經營企業職工工資支付保證金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文件規定,企業接到通知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地點辦理支付保證金手續,同時簽訂《履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承諾書》。同時,工資支付保證金繳納標準,以用人單位平均人數爲基準,按每人5000元繳納,其中,總額最低不能少於5萬,最高不超過150萬。
這一《辦法》的發佈,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了溫州中小企業不小的震動。
“近年來,溫州整體經濟不景氣,中小企業多數都存在資金流問題。”談起溫州的中小企,溫州瑞安力拓衝壓廠相關負責人不禁向記者感慨,《辦法》的發佈,增加了當地中小企業的資金壓力,對企業發展無疑是雪上加霜的打擊。
在採訪中,該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辦法》的實施,也增加了企業辦理業務的複雜性。“我們企業在工商、稅務部門需要辦理不同的手續,《辦法》無疑又增加了一項手續,非常麻煩。”他如是稱。
當天,記者採訪了溫州的多家企業,不少企業負責人均持此看法。溫州當地某汽車配件負責人還認爲,該《辦法》的實施,是政府防止企業跑路的新政策。
關於該《辦法》的實施,溫州市經信委中小企業處處長陳四雄也認爲,溫州中小企業負擔重,不能因爲該《辦法》的實施而激化政府與企業的矛盾。
“政府在頒發相關政策時,希望能與行業協會多溝通,將信息及時傳送給中小企業。”陳四雄如是向記者表示。
隨後,記者聯繫到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該局新聞發言人陳崇福首先向記者表示,在出臺該《辦法》前,曾走訪甌海區十餘家規模不同的大中小企業,做過相關調查後才發佈此《辦法》。
關於頒佈此《辦法》的初衷,陳崇福稱:“近年來,欠薪逃逸的企業引發了(工人)阻礙交通、圍攻政府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因而,他表示,出臺該《辦法》是爲了規範企業經營,並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
針對衆多中小企業主關於該《辦法》將加重企業資金負擔的質疑,陳崇福表示,目前支付保證金主要有現金支付及虛擬擔保兩種形式。“中小企業可選擇通過房東或者關聯企業擔保的形式進行支付,對企業資金週轉並無影響。”他如是稱。
最後,陳崇福也向記者表示,支付保證金實際上就是企業賬戶中的資金,以貨幣的形式交由政府部門統一存儲,或以虛擬貨幣的形式來保證。“企業如果不在這裏生產了,註銷了,我們會連本帶息還給他們。”
據悉,目前溫州市甌海區通過租用場地經營的企業有1000餘家,目前共有40多家企業上繳了保證金,另有30多家企業通過房東進行擔保。
對於政府向企業徵收職工工資保證金的做法,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範柏乃並不認同。他認爲,政府向企業徵收保證金缺乏監督機制。“企業向政府交錢,哪個部門來監督?”因此,企業應該更好地融入市場。政府不能一味以收錢來制約企業,需要實現市場監督。
“政府需要把控好"有形的手"與"無形的手",減少企業負擔,鼓勵企業健康發展。”範柏乃如是向記者表示。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