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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10日電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今天在其官網公佈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審計結果表明,有10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16個地區債務率超過100%。
在債務負擔變化情況方面,審計結果表明,從債務率(債務餘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爲衡量債務規模大小的指標)看,36個地方政府本級中,有24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比2010年下降;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31個地區債務率比2010年下降。但仍有10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16個地區債務率超過100%。
審計結果指出,從償債率(當年還本付息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爲衡量當期償債壓力的指標)看,36個地方政府本級中,有13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償債率比2010年下降;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18個地區償債率比2010年下降。但仍有14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償債率超過20%;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20個地區償債率超過20%。
審計結果表明,從逾期債務率(逾期債務額佔債務餘額的比重)看,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2年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其他相關債務的逾期債務率分別爲0.59%和0.75%,分別比2010年上升了0.16和0.48個百分點。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