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在市二中院受審,在最後陳述階段,聲淚俱下懺悔自己所犯錯誤。檢方指控劉志軍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受賄數額高達6460萬餘元。劉志軍當庭表示認罪,對指控的事實也未提出異議。沒戴手銬腳鐐
上午9點,隨着審判長的一聲法槌,劉志軍在兩名法警的押解下,走向法庭被告席。這是劉志軍被羈押兩年多後首次在媒體前亮相,其表情憔悴,面容與兩年前相比明顯消瘦。記者注意到,儘管劉志軍可能會被判重刑,但被押入法庭時,既沒有戴手銬,也沒有戴腳鐐。
庭審伊始,當審判長覈對完劉志軍的身份後,要求其坐下接受審理時,劉志軍稱自己身體不好,坐着不舒服,提出站着受審。在接下來的法庭調查、質證、辯論、最後陳述等持續3個多小時的庭審中,劉志軍一直站立着。
未做任何辯解
“沒有異議!”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劉志軍表示,對指控的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及相關事實均認可。在接下來的庭審過程中,劉志軍對自己的行爲未作任何辯解,認罪、悔罪態度非常明顯。
在最後陳述階段,劉志軍拿出在看守所寫就的悔過書,聲淚俱下地懺悔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感謝黨這麼多年的栽培,感謝辦案系統的教育,自己犯了這樣的錯,確實是因爲放鬆了自己的學習和思想警惕。本身應該利用自己的能力爲中國夢、爲鐵道貢獻自己的能力。現在感覺對不起家人”。
檢方建議從輕處罰
檢方當庭提出劉志軍有坦白情節,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和受賄贓款基本已挽回,建議法院可從輕處罰。
“他這麼做的目的就是保其不死。”據知情人士透露,從事發到審判,劉志軍一直非常關心自己會不會被判死刑,他自己也在爲不被判死刑而努力。所以,他主動提出不願意請律師辯護,法庭上聲淚俱下悔罪,積極退贓等,目的都是確保自己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昨天,一位知名刑訴法學者告訴記者,根據劉志軍的認罪、悔罪態度,以及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和受賄贓款基本已挽回等情節,劉志軍不太可能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據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