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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10日電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今天在其官網公佈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審計結果指出,部分融資平臺公司資產質量較差、償債能力不強。
審計結果表明,2011年以來,經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融資平臺公司和債權銀行三方簽字,共有61家融資平臺公司按銀監會規定轉爲“退出類平臺”,但審計發現,上述公司中有55家未完全剝離原有政府性債務或繼續承擔公益性項目的建設融資任務,2012年底政府性債務餘額爲7414.83億元,其中有4個省本級和1個省會城市本級的18家融資平臺公司以轉爲“退出類平臺”爲由,少統計政府性債務2479.29億元,脫離了債務監管。
審計結果顯示,部分融資平臺公司資產質量較差,償債能力不強。2012年底,36個地方政府本級的223家融資平臺公司中,有94家年末資產中存在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8975.92億元,佔其總資產的37.60%;有5家註冊資本未到位56.19億元;6家虛增資產371.07億元;3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違規向融資平臺公司注入公園、道路等公益性資產45.53億元。
從償債能力看,有68家資產負債率超過70%;有151家當年收入不足以償還當年到期債務本息;有37家2012年度出現虧損。在2012年融資平臺公司償還的債務本息3618.85億元中,以財政資金償還1205.75億元、佔33.32%,舉借新債償還738.93億元、佔20.42%,兩項共佔53.74%,雖然比2010年下降15.81個百分點,但融資平臺公司自身償債能力仍顯不足。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