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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員遭駕校教練強吻後報警
派出所沒證據不予立案
6月8日,記者來到事發現場。這是一條偏僻的小道,從杜鵑路右拐進來後,往前行駛不遠,就是田埂。
黃俊雅告訴記者,當時她藉故有朋友等自己吃飯,立即下了車。
事發後第二天,黃俊雅在男朋友的陪同下來到駕校,找到駕校陳校長討說法。
黃俊雅向校方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能夠嚴懲教練周某。二是賠償精神損失費。三是不想在這所駕校繼續學車,要求退還學費。
經過協商,黃俊雅與駕校沒能達成一致。爲了調查取證公平公正,雙方來到了長沙望嶽派出所報案。
警方給教練周某做了詢問筆錄,但因爲周某否認自己曾經強吻黃俊雅,且事發時,車上只有黃俊雅與周某兩人,黃俊雅無法提供證據,警方決定不予立案。
對於黃俊雅提出的三點要求,駕校陳校長表示,因爲警方沒有立案,所以無法開除教練周某。“我們(駕校與教練員)是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其次,因爲沒有證據,所以無法賠償黃俊雅的精神損失費。第三,“她(黃俊雅)已經學到最後一個項目了,馬上就可以拿證了,現在離開再重新學習會有點可惜。”
陳校長提出,可以幫黃俊雅更換教練,或調到駕校別的校區去學習。“只要她在學車上有要求,學校都儘可能的滿足。”
[對話]
記者:這個事情裏,學校有沒有做得不當的地方?
陳校長:不管這個事情存不存在,校方都有管理上的疏忽。
記者:如果您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辦?
陳校長:首先我肯定會報案。
記者:如果也是沒有證據,警方不立案怎麼辦?
陳校長:那就只能自認倒黴了。
記者:駕校招聘教練的時候,都有哪些要求?
陳校長:我們會考覈他的素質方面。並且每個教練上崗是需要經過試用期的,我們會用公司制定的教練管理條例來規範他們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