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訊(記者歐陽晶通訊員黃璜黃磊)江西省新餘市望城工礦區檢察院近日查獲了一起內外勾結、用白條套取國有資產的共同貪污案件,某國有企業的一名倉庫保管員利用企業內生產程序漏洞,居然在短短一年時間裏,套取貨款18萬元。
小小的倉庫保管員,爲何有如此大的“能耐”?該院檢察官對案發成因進行了解剖。
據調查,內加工是涉案國企內部的一種生產供應流程,即由企業內部的一個下屬廠家,生產出另一下屬廠家所需要的生產消耗品,以避免內部廠家在外部市場面臨競爭的問題。由於價值低,不需要通過招投標,因此內加工的採購供應流程相應簡單。
具體流程分爲以下幾步:先由需求單位報計劃到企業設備材料部,設備材料部根據生產能力和市場情況,指定企業內部某廠家生產。生產出成品後,生產廠家開具銷貨清單,交由設備材料部儲運車間驗收員驗收後,將貨物交由倉庫保管員驗收。倉庫保管員負責將貨物交給相應車間,並將銷貨清單交機動科的生產計劃員簽字。計劃員簽字後,生產廠家將相應單據提交設備材料部結算。
原本設計相對嚴密的程序,卻在現實執行中出了紕漏。據該院檢察官介紹,同案犯張某系該企業獲得廠內掛靠生產資格的某分廠老職工。他發現在驗收中,只要打着廠家生產急需產品的幌子,就可以讓儲運車間驗收員事後再補籤,另外生產計劃員一般也只是跟着倉庫保管員簽字,所以上述流程中,有關的審覈程序往往流於形式。
真正對生產廠家供應的產品承擔驗收職責的,就只剩下倉庫保管員夏某一人。張某牢牢盯緊夏某,主動靠攏,在多次來往中給予夏某小恩小惠。夏某最終抵不住利益的誘惑,同意跟張某一起虛構收貨事實。
2012年,張某分兩次以生產急需爲由,要求儲運車間驗收員事後補籤,得到同意後就把事先虛假填好的銷貨清單提供給夏某,夏某在上面簽字認可,之後生產計劃員跟着簽字,而儲運車間驗收員看到兩人均簽了字,也進行補籤。就這樣,張某和夏某二人一路“綠燈”,憑着白條就套取了貨款達18萬餘元。
正當二人準備套取2013年上半年的產品貨款時,得到線索的望城工礦區檢察院反貪局把兩人一起堵住,同樣被堵住的,還有企業內部生產供應流程的執行漏洞。根據望城工礦區檢察院發出的檢察建議,該企業規範了企業內部生產供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