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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合肥6月11日專電(記者徐海濤)今年5月15日,安徽靈璧縣公安局接到羣衆舉報,在靈城鎮東關有人生產“地溝油”銷售。5月21日,犯罪嫌疑人呂某、田某被抓獲歸案。
經司法機關調查查明,自2009年至2012年7月,靈城鎮東蔬村村民呂某以每年5000元的價格,承包了靈城鎮中心食品站的生豬屠宰廢料,先將其中的豬血、豬下水等拿到市場上銷售,不能食用的部分當垃圾扔掉。後來,呂某覺得這樣有點“可惜”,於是將這些不能食用的肥雜肉、淋巴等物用於煉製“地溝油”,再銷售給附近的小吃店和打燒餅的小攤獲利。2012年7月之後,經呂某“點撥”,改由靈城鎮西關村村民田某承包食品站的豬肉廢料“煉油”,而其專門“代理銷售”。據二人供述,田某近一年來共煉製地溝油1000多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