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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6月9日,20歲的雷博文又一次走進街頭的獻血車,這已經是他18歲成人、具有獻血資格以來第四次獻血了。雷博文打算把獻血堅持下去,因爲他覺得這樣做“可以幫助有需要的人”。因爲他這句話,在獻完血回學校的路上,擺攤賣傘的大爺少收了他10元,這讓他覺得自己的愛心得到了周圍人的認可。
第一次獻血心臟差點跳出來
儘管“戶口”不在天津,而在老家河南,但雷博文還是覺得自己是個天津人,因爲從剛滿週歲的時候他就跟隨父母在天津生活。如今已經是天津機電工藝學院電氣工程系學生的他,從18歲成人、具有獻血資格那天開始獻血,最近的這次已經是他第四次獻血了。
談到第一次獻血,雷博文說了一個故事: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激起了他獻血的衝動。“當時我正在上初中,從電視裏看到災區血庫告急,就跑到街頭的採血車去獻血,卻被工作人員勸了回來,因爲那時我才15歲。”雷博文說,終於在2011年11月的一天,過了18歲生日的雷博文走進了設在濱江道上的獻血車。
當時,醫生問雷博文:“小夥子,你是要獻血嗎?”雷博文脫口而出:“是啊,我要獻400毫升。”當他挽起袖子,看到抽血的針頭,心臟緊張得像要從嗓子裏跳出來,臉也憋得通紅。醫生看出了他的緊張:“小夥子,第一次啊?放鬆,不疼的。”“沒事,醫生,我從小就有點暈針,不看就好了。”雷博文不好意思地說。走出獻血車,雷博文內心萌發出一種從未有過的滿足感和放鬆感,“第一次獻血,肯定有一些衝動,後來我閱讀了很多關於獻血的文章,也諮詢了醫生,發現獻血對身體是無害的,對這方面知識瞭解得越多,就越堅定了我參與義務獻血的決心。”
現身說法帶動學妹一起獻血
第一次獻血完成後,雷博文也思考過:“到底我爲什麼要獻血?此後我的社會責任如何體現?”對於這兩個問題,他選擇了堅守。“義務獻血,是我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我要一直堅持下去。”就這樣,每過半年,他都要獻一次血。
雷博文把第二次義務獻血的日子選在了2012年5月12日。一方面是紀念汶川大地震4週年,另一方面也是爲了彌補當初獻血未能如願的遺憾。2012年11月18日,雷博文第三次獻血,那天他還帶來了一個叫陳蕾的學妹。陳蕾想在18歲生日這天做件對社會有意義的事情,雷博文就現身說法建議她參加義務獻血。在獻血車上,目睹雷博文表情輕鬆地接受了檢查並獻了血,陳蕾打消了顧慮和恐懼,也獻了200毫升。用自己的行動帶動他人,這讓雷博文着實興奮了一段時間。
感動老大爺買傘少收10元
6月9日,雷博文又一次到濱江道獻血。當時下起了雨,按照注意事項,獻血後胳膊在72小時內是不能沾水的。雷博文跑向獻血車對面的攤點,打算買把傘。擺攤的大爺張口要價30元,無奈之下雷博文只能接受。大爺看買賣成交了,笑呵呵地說:“剛獻完血,還那麼財迷?”雷博文覺得很詫異:“老大爺,這個是義務的,是不給錢的。”大爺吃驚地說:“沒錢?那爲什麼要獻血?”“因爲我想通過義務獻血來幫助有需要的人啊。”說着,他遞給大爺50元。沒想到,大爺將一把傘和30元交到了雷博文手上。雷博文拿着錢奇怪地問:“您不說30元嗎?怎麼只收了20元?”大爺笑着說:“你心眼那麼好,幫助別人,我今天就幫幫你吧。”(記者劉曉豔通訊員李津軍趙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