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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電死外星人”的帖子熱傳,作者自稱下電網捕野兔時撞上外星人。警方調查後,李某承認,“外星人”是他做的模型,想讓更多人相信外星人的存在。目前,李某因涉嫌虛構事實、擾亂正常社會秩序,被處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6月12日央視)
其實,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所謂“電死外星人”不過是某個科幻迷搞的一場惡作劇罷了。而且,類似的惡作劇國外很多地方都曾有過,人們大多付之一笑。當然,媒體會同樣煞有介事地跟進,目的當然是爲了製造新聞噱頭。至於官方,一般很少介入,社會對於人們的種種稀奇古怪的做法行爲理應寬容對待,沒有必要大驚小怪地揪住小辮子不放。
李某虛構事實了嗎?這當然毋庸置疑。但是,李某的虛構事實擾亂正常社會秩序了嗎?在筆者看來,如果存在着社會秩序被擾亂的情形,充其量也只是網絡上的社會秩序,表現形式當然是網絡上的譁然、釋然和失落。但在現實中,好像並沒見誰產生出恐慌情緒,怎麼就成了“擾亂正常社會秩序”了?
既然李某的虛構事實沒有擾亂正常社會秩序,而目前也未有證據表明,李某的虛構事實侵犯和損害了誰的利益——這樣的話就構成了欺詐犯罪了?因此,單就李某虛構事實一事,實在不應該給予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如果李某搞了個外星人模型就成了“涉嫌虛構事實”的話,那麼,目前許多地方大建壓根就不曾存在過的假古蹟——譬如西門慶故居、孫大聖故居,等等,這算不算是“涉嫌虛構事實”呢?而且這種“虛構事實”還試圖通過誘騙人們來進行所謂的“古蹟旅遊”來詐取錢財,是不是更應該追究其刑事責任?
更重要的是,類似於“西門慶故居”“孫大聖故居”的建造,還是一種對文化的顛覆和閹割,其對正常文化秩序乃至正常社會秩序的破壞力是巨大而又顯而易見的。爲什麼不追究這些“西門慶故居”肇事者的相關責任?既然製造外星人模型的李某必須受到處罰,建造更多更大古蹟“模型”的那些人又豈可放過?
(辛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