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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推動我市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和美麗銀川建設,鞏固和深化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銀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從2013年6月17日起開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爲整治行動。現通告如下:
1.行人、非機動車通過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通行規定,自覺做到不闖交通信號燈。
2.行人、非機動車應當遵守各行其道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不得翻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
3.對於行人、非機動車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爲,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處以20元罰款,或者由違法行爲人自願參加2小時的現場文明交通勸導活動。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和配合實施本《通告》,從自身做起,自覺告別交通陋習,爭做文明有禮銀川人,共創安全、暢通、和諧的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銀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