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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一邊“叫窮”申請保障房,一邊開着高檔小轎車;或是一邊叫着住房困難,一邊把申請來的經濟適用房租給別人……這種現象以後將受到扼制。最近,南京市住建委、民政局正在向部分社區徵求意見,準備修訂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與2008年的規定相比,最大的變化就是,首次將家庭財產納入認定標準中。
目前,南京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認定條件和標準比較粗線條,在收入方面的門檻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這就出現了問題,現在月收入低不代表家裏就沒幾十萬的存款或是有股票、保險收益等;表面上,工資賬面上的錢少得可憐,但不代表就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現在靈活就業的方式很多。
除了收入標準,南京目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認定條件和標準還有一個,就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其實這裏面也有問題:比如住在南京繁華鬧市區——新街口地區的,也許房子面積小,但是總價高,在地段稍微偏一點的地區,可以買個大點的房子,也就是自己完全有能力改善居住條件的。
南京“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目前還在討論中,未來以家庭經濟狀況來定低收入人羣,是指家庭成員在調查期內所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財產狀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認定爲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財產超過規定標準的;擁有超過規定標準機動車的;通過離婚、贈與、轉讓等放棄應得財產,或放棄合法應得贍、撫養費和其他合法收入的。
以後,想申請住房保障,不僅看月收入,還要看家庭人均財產有沒有超標,家庭財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以及有價證券、房產等。“這將有望杜絕開豪車的、炒股的也來申請保障房的現象。”
其中,房屋的價值依據當年同地段二手房成交均價認定,如果有異議,可根據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價值認定。
針對低保政策,江蘇省目前有9個城市正在試點改革,實現民政、公安、住建、地稅、工商、統計等17個部門信息共享,這就意味着,今後要想申請救助,必須通過17個部門包括車輛、房產、存款、有價證券等財產信息的審覈才能通過,“騙住保障房”、“騙吃低保”、“關係保”、“人情保”等現象將被杜絕。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