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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的一名七旬老人,爲給孫兒買糉子嚐嚐,不惜鋌而走險,盜伐林木。老人的遭遇得到了樹林承包人諒解,民警也免除了處罰,並拿出200元錢塞到他手裏。 @朱四倍:“湖南72歲老人爲給孫子買糉子嚐嚐盜伐林木”透露的信息是耐人尋味的,既可以讓我們體會老人對孫子的樸素願望,也可以讓我們體會到生活困頓帶給個體的傷痛和無奈,但各方對待事件的處理,則讓我們感受到了人文關懷的氣息。
@文斌:一個72歲的老人,或許一生都沒有偷過別人的東西,但爲了給孫子嘗糉子味道,而晚節不保,去盜伐林木,這是多麼沉重的一幕。老人的行爲自然是違法了,但既然得到了杉樹林承包人的諒解,而且老人已經72歲,對其免除處罰,並不與法律規定相牴觸,一個很人性化的做法,民警拿出200元給老人,這是讓人感動的。
@天堂鳥-吳:這是正能量!這樣的民警,這樣的林場承包人值得尊敬。這就是人文關懷。其實,最好該罰還是依法處罰,只不過罰款可以替他交上,然後可以再號召社會關懷,給老人適當捐助。
@五芒銀星:如果法律間參入親情,那法律還做什麼?如果法律間參入親情,法律還嚴正麼?應賞罰分明,罰完適當伸出援助之手。
@陳三明的博客:想哭,僅僅是爲了個糉子,對孤獨老人羣體的關愛缺乏,真讓人心酸!
@菊兒小叮噹:心痛現在還有這樣爲一口吃拿不出錢的人,在外的兒女也要負擔起照顧老人和孩子的責任,過節了不要把老人和孩子給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