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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溫州6月13日電(記者汪恩民、實習生郭麗麗)12日,浙江省溫州市龍港鎮湖前小學被曝私自出租校舍給無證幼兒園,沒有多餘的教室接收農民工子弟,此消息引發網友熱議。13日,記者聯繫到湖前小學謝姓校長。謝校長表示,學校確實將校舍租給幼兒園,但該幼兒園是有辦園許可證的。並且,學校不存在因校舍出租而無多餘教室,從而拒絕接受農民工子女入學的現象。
12日,網友微博曝出,蒼南縣龍港鎮湖前輔導小學(湖前小學)是當地接受民工子弟的學校,但每年9月新生入學報到,都會有部分農民工子弟被各種理由回絕。原因爲本地生源多,且學校把教室租給無證幼兒園(每年租金20多萬),沒有多餘的教室接收農民工子弟了。
據瞭解,湖前小學創建於1909年,前身是湖前輔導小學,是一所辦學歷史悠久、教育底蘊豐厚的百年老校,而爆料中所指的幼兒園是湖前小學附屬幼兒園。
13日,該校謝校長告訴記者,學校在2009年由前任校長與現湖前小學附屬幼兒園簽了教室的租賃合同。
謝校長表示,湖前小學附屬幼兒園隸屬湖前小學,屬於公立幼兒園,具有辦園許可證,而非網傳的無證經營。
隨後,記者又聯繫到湖前小學附屬幼兒園,該園一嚴姓老師表示,幼兒園在2005年就已經取得了辦園許可證。
就網友質疑的租金20多萬的問題,嚴老師告訴記者,目前一年的租金是22萬元。
“具體金額由財務負責,統一存入學校的賬戶內。”謝校長稱,並不存在私分的情況,有關部門也已對此進行了調查。
既然學校確實是將教室租給了幼兒園,那麼是否存在以教室不足爲由,從而拒絕農民工子女入學的情況呢?
“沒有一個農民工(子女)因爲我們辦幼兒園而不能入學。”謝校長稱,學校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教育局的文件執行,按程序開設班級、接受學生,並不存在因爲教室出租後不夠安排農民工子女的現象。
謝校長介紹,按照溫州市教育局規定,農民工子女就學要求居(暫)住證等四證齊全。“如果證件確有不齊全的,龍港學區會做調配。”謝校長說,“學區把農民工(子女)進行分配,多出來的,就近並且考慮學生的特點進行安排。”
記者在溫州市教育局發佈的《市教育局關於溫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中看到,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時應該提供以下材料:流出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夫妻雙方同時進城務工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進城務工、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溫州市辦理有效居(暫)住證,並已居住1年(含)以上;在溫州市經商或務工證明;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居住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非起始年級隨父母或監護人來溫州市就讀的,除須同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出具原就讀學校的學籍證明及轉學證明。
另外,學校招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由學校自行招生,若超出45人班額的或招收不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的公辦學校,應報當地縣(市、區)教育局審批後方可招生。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