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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成立半年來風波不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先是被質疑財務並不獨立,所有經費由紅十字會承擔,且委員會本身隸屬於紅會之後,社會輿論對於該機構的質疑便是甚囂塵上。之後,爆料人周筱贇又開始大肆挖掘紅會社監委“內幕”,先後爆出多位委員“與紅十字會存在利益往來”,並聲稱“紅十字會社監委實際上就是紅會的公關部”。今天上午,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召開媒體溝通會,向社會通報有關情況。
質疑1
爲什麼提出要重查郭美美,但後來又“出爾反爾”?
社監委無權調查郭美美
社監委委員金錦萍回答說,的確有委員提出提議重查郭美美事件,但此前紅十字會已經針對郭美美事件報警,並由警方對該事件進行了調查,紅十字會也發佈了正式的調查報告。啓動調查需要調查對象的配合,考慮到社監委沒有法律授予的調查權,沒有傳喚當事人調查的權力,因此社監委進行表決時,大家認爲,應該建議紅會協調有關部門,在有新的證據的情況下進行調查。
委員袁嶽也表示:“我個人認爲郭美美的事情還不是很清楚,需要新的證據。”
質疑2
社監委16位委員都是紅會邀請的,並非民衆選舉,這種運動員來選裁判的方式如何保障監督的獨立性和客觀公正?
社監委定位爲公衆與紅會的“溝通橋樑”
社監委委員楊團在回答這個問題時,主動承認,自己是跟紅十字會有關聯的,在擔任社監委委員之前,就一直帶領一支20多人的團隊在做紅會改革發展的戰略課題,但正是因爲有這個關係,所以她對紅會的情況比較熟悉,纔會受到邀請。6月9日的會議上,社監委將委員會將與紅會的關係定義爲“專業橋樑”。大家認爲,社監委要成爲公衆、媒體和紅會溝通的專業橋樑,是由各方專家組成的專業性、建設性的平臺,真實披露公衆、媒體的提問以及紅會的各種情況。專家要對紅會的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專業建議、建議之後還要跟進。
幾位委員承認,社監委開展的一些工作難免會有成本支出,這部分費用由紅會支付,而這並不影響社監委的獨立性。他們認爲,社監委的獨立性表現在幾個方面:第一,每個委員都是獨立的,有獨立思想和專業知識;第二,社監委的羣體討論是自己的討論,其他機構不能強加自己的意願;第三,社監委的工作方式是獨立的,比如楊團過去是受紅會的委託做項目,現在是自己看到問題主動去關注,蘆山地震後,楊團的團隊就通過建議的方式推動了420聯合救災平臺的建設。
質疑3
社監委的部分委員被網友爆出與紅會有利益關係,如所在的公司給紅會進行項目評估或擔任紅會下屬單位理事等,這些是否影響監督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委員志願服務不影響監督透明性
黃偉民介紹,社監委成立時,主要是從專業配置、社會公信力、熱心公益等因素考量,邀請了目前的16位委員,這些委員有的參加過紅會的課題研究,有的爲紅會提供了諮詢服務,但在擔任委員時,絕大部分人的課題和諮詢工作已經結束。他們擔任委員期間,所有工作都是志願性質,不獲取任何報酬。出於對利益關係的敏感性,6月9日的會議通過了委員守則,規定擔任委員期間以及離任一年內,不得參與紅會的項目,提供有償服務。而曾爲紅會提供項目評估的零點研究諮詢集團董事長袁嶽表示,已經退回了紅會的首批付款。
委員金錦萍也表示,自己曾經做過紅基會的理事,紅會是紅基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在紅會的領導下運行。但她擔任紅基會理事時,只是志願服務,沒有領取任何報酬,每次都是以批評建議者角色給紅基會提出問題和建議。她認爲,雖然自己跟兩個單位曾有利益關係,但都是輸出者,都是志願服務,不會因爲這層關係影響到角色發揮。
有網友提出既然社監委的部分委員與紅會存在利益關係,就應該主動辭職或重新選舉委員。但社監委表示,暫時沒有重新選舉的考慮,而且社監委也無權決定,是否重新選舉由紅會決定。
社監委表示,社監委中那位由紅十字會爲社監委招聘的工作人員已經辭職,目前社監委委員爲15人。今後將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調整爲黃偉民牽頭協調,根據信息發佈的相關需要,組織分管事務的其他委員根據公衆和媒體要求加大溝通頻率,不定期召開信息發佈會,就公衆和媒體關心問題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