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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鄧望記者昨日獲悉,我市通過了《關於南昌住房公積金(市本級)管理使用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以優質服務促進繳存擴面,並對公積金貸款業務受理進行外延,今後,職工可直接在樓盤售樓處提出貸款申請;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實行綜合櫃員制,“一個窗口受理,一個印章生效,一次限時辦結”。
銀行指定固定人員催建催繳公積金
記者瞭解到,今年我市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面,公積金管理部門與縣區相關部門聯繫溝通,不斷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範圍。目前,南昌縣鄉鎮文、教、衛系統全部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這對推進其他縣區住房公積金繳存起到了良好的帶動作用。
同時,我市加強與委託存款銀行的合作,制定住房公積金催建催繳工作銀行考覈方法,要求銀行指定固定工作人員,負責住房公積金催建催繳工作。
月繳存額超2600元須納稅
據悉,2013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單位、個人各12%執行。月繳存額上限爲2600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下限爲260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各單位在覈定月繳存額時原則上不超過上限,對超過上限的應明確告知職工須依法納稅。對尚未達到繳存比例、月繳存額不足下限的應當依照規定上調,確有困難實在無力上調的,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後,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暫緩上調手續。
今年力爭實現歸集30億元
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還將力爭實現歸集30億元的目標,在此基礎上,我市將結合貸款回收資金和沉澱資金紮實做好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計劃安排和沉澱資金增值計劃安排。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目前已相繼完成修訂提取管理辦法,調整貸款最高限額,成立客戶服務中心,增設老城區退休提取網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