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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楊志強褚賢君)貪圖便宜,竟低價從他人手中購買已經報廢的小轎車,修理一新後上路行駛近兩年,最終因撞上路邊行人,致使一人死亡而被追責。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對蒙存仁提起公訴。
2010年10月,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蒙存仁,從他人手裏以4000餘元買來一輛已經報廢的小轎車,修理裝潢一新後上路行駛。由於一直沒有被交通管理部門查獲,蒙存仁的膽子越來越大。
2012年8月的一天,蒙存仁無證駕駛該報廢車輛外出辦事,到朋友家吃飯喝酒。酒後,蒙存仁直接駕車回家,行駛到一路段時車輛制動失靈,撞上了在路邊行走的陳某。後來,陳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交管部門認定,蒙存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警方隨即對該報廢車輛收繳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