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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林靖通訊員馬琳)由於工作不順心借酒勁兒發泄,用鑰匙一氣兒劃傷了小區內業主停放的12輛車。今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劃車男子黃某因犯尋釁滋事罪,最終獲刑6個月。
黃某是進京務工人員,租住在該小區地下室。去年10月的一天凌晨,他和別人喝酒後返回自己居住的小區。因爲工作上一些不順心的事情,黃某藉着酒勁兒想發泄一下,便掏出隨身攜帶的宿舍鑰匙,拿着鑰匙邊走邊劃傷小區內停放的車輛。之後,他就返回宿舍睡覺了。
天亮後,小區內的車主們紛紛發現愛車被劃傷,於是報警。警察調取監控錄像,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當日即將黃某抓獲歸案。訊問中,黃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覈實,黃某共劃傷12輛小轎車,鑑定修復價值近2萬元。
此案審理過程中,法院通過給被告人和多名被害人反覆做調解工作,促使雙方在開庭前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調解協議,並履行完畢,由被告人黃某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考慮到被告人黃某始終如實供述罪行,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認罪、悔罪態度良好,最終法院從輕處罰,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J151